责编:陈凯欣
2025-05-20
中国证监会近期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特别指出要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新的规定中,私募基金的投资期限与所获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形成了“反向挂钩”的机制:如果私募基金的投资期限达到48个月,那么在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时间将从原来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活跃并购市场,拓宽私募基金的退出渠道,促进“募投管退”形成良性循环,并引导更多的创新资本长期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
以往的规定中,股份锁定期的要求与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由于我国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的存续期为5至7年,而并购重组方式下的退出效率相对较低。新规通过建立投资期限与锁定时间“反向挂钩”的机制,有效缓解了“短钱长投”的问题,提高了私募基金的退出效率,并鼓励其更多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
数据显示,自2025年以来,私募基金在并购重组中的参与度持续提升,尤其是在半导体、新能源等战略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领域的创新资本投入不断增加,推动了上市公司向高质量和高科技方向发展。
科技创新的特点是研发周期长、失败率高且爆发性强,从技术研发到商业转化往往需要经历多个经济周期的考验。因此,科技创新项目特别需要“耐心资本”的支持。通过缩短锁定期来激励私募基金延长投资周期,一方面能够精准地将短期套利者排除在外,为真正的长期投资者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锁定期的缩短也将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项目中,以更“陪伴式”的方式支持企业成长,并在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这种持续的支持和培育,为科技创新企业的成长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土壤。
鼓励私募基金作为“耐心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助于推动资源向高技术产业聚集,培养更多具有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这对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应以此为契机,构建覆盖企业种子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全链条资本市场服务机制,为不同风险偏好的资本提供合适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更多的“耐心资本”敢于早期投资、小额投资和硬科技投资,成为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石。